1.1 品牌
军鹏
1.2 型号
PJ-5274
1.3 设计依据
符合LSJF-MNZD-QW-01《陆军实兵交战系统单兵装具技术标准》;激光发射机符合LSJF-MNZD-QW-04《陆军实兵交战系统95式5.8mm自动步枪发射机技术标准》和LSJF-MNZD-QW-05《陆军实兵交战系统95-1式5.8mm自动步枪发射机技术标准》。
1.4 用途
组织开展实兵训练演习时,用于单兵穿戴后模拟单兵人员的防御效能及被打击后的现地显示效果,与激光发射机绑定后用于模拟自动步枪作战效能。
1.5 组成
自动步枪模拟终端主要是由单兵装具(单兵头盔套、单兵背带、电池)、激光发射机、击发器、电池等组成。
1.6 发射机
1.6.1 要求
1.6.1.1 火力效能模拟
产品能通过发射不同编码激光,模拟武器发射各型弹药的火力毁伤效能;
产品激光最大作用距离不小于武器的有效射程(600m);
产品激光光斑命中目标有效部位均能有效识别,在有效射程处光斑尺寸不大于40cm;
产品能模拟武器射速;
产品能模拟武器单发和连发。
1.6.1.2 发射控制
产品能接收单兵装具发出的控制指令,实现激光发射功能的锁定和解锁;
产品能根据来自于单兵装具的弹量信息,实现激光发射功能的自动锁定和解锁:当弹量为0时,锁定发射功能;当弹量不为0时,解锁发射功能;
产品能根据与单兵装具的连接状态,实现激光发射功能的自动锁定和解锁:当断开连接后,锁定发射功能;当有效连接后,解锁发射功能;
产品支持击发器触发和空包弹触发两种触发方式;
产品能模拟武器更换弹匣操作。
1.6.1.3 发射指示
产品能通过指示灯显示有效发射状态,夜间模式下能自动调低指示灯亮度。
1.6.1.4 告警提示
产品能实时检测电池电量,并能通过指示灯实现电量过低告警。
1.6.1.5 昼夜模式切换
产品能接收单兵装具发送的控制信息,实现昼夜模式切换,夜间模式下能自动调低状态指示灯亮度。
1.6.1.6 信息交互
产品能与单兵装具建立无线连接,最大无线通信距离位于1~5m之间;
产品能接收单兵装具发出的弹药设置指令,实现模拟装弹;
产品能通过无线方式向单兵装具上传武器发射、弹药消耗、剩余电量等信息。
1.6.1.7 重量
激光发射机重量≤450g。(含单组电池)
1.6.2 接口
1.6.2.1 激光光学接口
产品激光发射器的激光光学特性、编解码标准符合LSJT-JKXY-01《陆军实兵交战系统红外激光光学接口规范》的要求。
1.6.2.2 信息交互接口
产品通过单兵装具与主控软件进行无线交互,无线交互接口和协议满足LSJT-JKXY-03《陆军实兵交战系统宽带无线通信接口规范》中相关指令要求。
1.6.3 “六性”要求
1.6.3.1 可靠性
MTBF≥300h。
1.6.3.2 维修性
MTTR≤30min。
1.6.3.3 保障性
产品资料包含现地级和基地级二级维修方案内容;
维修专用工具比例不得大于10%;
1.6.3.4 测试性
产品具有开机自检功能,检测内容包括无线链接状态检测、电量检测等;
产品具有状态实时检测和报警功能,检测内容包括无线链接状态检测、电量检测等;
产品故障隔离率≥95%。
1.6.3.5 安全性
产品具有激光安全专用标识,标识内容与格式符合GB7247.1-2012《激光产品的安全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中第5部分“标记”相关要求;
产品标称眼危害距离(NOHD)不大于1米。
1.6.3.6 环境适应性
1.6.3.6.1 低温工作
产品在-20℃环境温度下连续工作4小时,工作期间产品功能正常。
1.6.3.6.2 低温贮存
产品在-30℃环境温度下连续贮存12小时后再将产品置于正常环境条件下,达到温度稳定后,产品的功能正常。
1.6.3.6.3 高温工作
产品在60℃环境温度下连续工作4小时,工作期间产品功能正常。
1.6.3.6.4 高温贮存
产品在70℃环境温度下连续贮存12小时后再将产品置于正常环境条件下,达到温度稳定后,产品的功能正常。
1.6.3.6.5 运输振动
产品在模拟三级公路试验台上振动0.5h后能正常工作。
1.6.3.6.6 冲击
产品在加速度15g、半正弦波脉冲宽度11ms的冲击条件下,沿X(产品安装方向)、Y(产品安装侧向)方向各冲击3次后能正常工作。
1.6.3.6.7 防雨淋
产品在雨量100mm/h的条件下持续雨淋0.5h后能正常工作。
1.6.3.6.8 沙尘
产品满足GB/T4208-2017《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中IP6X防护等级要求。
1.6.4 扩展性
产品能接收主控软件下发的我军及外军同类武器火力和防护性能参数配置指令,并能按配置要求完成有效射程600米以内的我军及外军自动步枪效能模拟。
1.6.5 电磁兼容性要求
产品满足GJB151B-2013《军用设备和分系统电磁发射和敏感度要求与测量》中对陆军地面设备的以下测试条款限值要求(含剪裁要求):
RS103电场辐射敏感度(10kHz~40GHz):10V/m;
CS114电缆束注入传导敏感度(4kHz~400MHz):曲线二;
CS115电缆束注入脉冲激励传导敏感度:5A;
CS116电缆和电源线阻尼正弦瞬态传导敏感度(10kHz~100MHz):标准限值;
RE102电场辐射发射(10kHz~18GHz):标准限值+20dB。
1.6.6 供电
产品采用锂电池供电,规格参数符合GJB916B-2011《军用锂电池产品规范》的要求;
电池容量满足连续工作时间≥5×24h(单组电池)要求
单组电池充电时间:≤6h;
产品提供1组备用电池,电池更换时间≤1min。
1.6.7 安装使用
产品安装后不妨碍自动步枪实装瞄准镜使用,安装时间不大于2min;
产品外形尺寸不影响武器携行和瞄准;
产品能通过实装瞄准机构实现瞄准射击;
产品具备无需校准、即装即用功能;
产品安装后与武器膛线误差控制在0.5mrad范围内。
1.6.8 外观质量
产品表面光洁,无色斑、色差、针孔,喷漆无流挂现象,不出现凹陷、擦伤、掉漆等损坏情况;对表面划伤,允许局部补漆,但颜色要一致;金属件没有机械损伤和锈蚀、裂痕和其它伤痕。
1.6.9 标志
产品标志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编号。
1.6.10 包装
1.6.10.1 产品包装
产品与单兵装具合并包装。
1.6.10.2 运输包装
产品与单兵装具合并包装运输。
1.6.11 贮存
产品贮存除以下条件外,无其它特殊要求:
贮存库房干燥通风、无酸、碱及其它腐蚀性气体;
定期对产品进行充电维护(维护周期不超过半年);
相对湿度不大于80%。
1.7 成套性配置
序号 | 部件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头盔套 | 1 | 件 | |
2 | 单兵背带 | 1 | 件 | |
3 | 18650电池 | 2 | 组 | |
4 | 14500电池 | 4 | 组 | |
5 | 火工品 | 2 | 枚 | 红蓝各1枚 |
6 | 激光发射机 | 1 | 套 | 含击发器 |
7 | 包装箱 | 1 | 个 | |
8 | 产品资料 | 1 | 套 | 含使用说明书、合格证、装箱清单、履历表、现地维修方案 |